學校派位及派位階段
學生獲派學位
一個派位階段是指您可以遞表申請的一輪派位處理程序。如要參與任何階段的派位,您必須遞交申請。申請表可於學生入學事務處索取或於校區網頁下載。學生獲派學位即學生被安排到一所學校就讀。在所有入學申請經處理後,我們會按入學過程中各個重要日期為學生一一分配學位(如您在2012年1月27日前辦理入學申請,您將會在2012年3月16日獲得派位)。
在第一輪派位後,您仍有機會參與餘下派位程序以獲取更高意願的學校選擇。
我們建議您在第一輪派位後按所述限期到獲派學校註冊,以確保獲得學位。即使您已註冊接納學位,您仍可繼續參與餘下派位或等候程序,以獲取更高意願的學校選擇。
如要接納獲派學位,您必須按派位通知書上所述日期前到獲派學校註冊。除派位通知書外,您必須帶備出生證明文件及住址證明。假若您放棄註冊,您子女的學位會被取消及讓予其他學生。
八月等候池階段
自6月4日起,家長可向一些之前學額已滿但後來仍有學位的學校作出申請。家長可在申請表上填寫一所學校,作為等候池學校。
申請參加八月份派位程序之學生在獲得較高意願的學校選擇後,其之前獲派學位會被自動收回。學生只可接納新學位,而不可保留原有學位。
如學生在開學後三天內仍未能通知學校或辦理註冊手續,該生的學位會被收回並讓予其他學生。正申請更高意願選校之學生在這階段同樣會參與八月份派位程序。
如家長在八月份派位階段接受了學位,這將會是最後定斷,有關學生不可再參加餘下派位程序和揀選其他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