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知及守則
身爲家長/監護人,您的責任是 確保子女往返車站的安全
須知及守則
候車
- 在家人幫助下,選擇一條安全的路往返
車站。每天使用同一條路。 - 根據校車時間表,提前五分鐘到達車站。
- 候車時,需站在人行道上。
- 愛惜公物及尊重鄰居。
- 對同學要有禮貌。
- 不亂丢垃圾,不喧嘩,不在車站附近玩耍
或塗污公物。
坐車
- 上車後,立即安靜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 扣上安全帶及安靜坐在座位上,直到校 車到校(上午)或你上車的車站(下午)時 止。
- 車未停定,切勿起身下車。
- 鋒利、玻璃及危險物品需留在家中,嚴禁 帶上車。
- 如需帶動物上車,須事前取得教師許 可,作出特別安排,否則一概不可帶寵 物或其他動物上車。愛惜車上各項設備。保持車廂乾淨。
- 不得説粗言穢語。
- 不可開窗及亂碰車內其他設備。只有司 機才可開關窗門。
- 不可將頭手或身體伸出窗外或將物品抛 出或掛在窗外。
- 為確保駕駛安全,並使司機能聽得清 楚,以回應交通情況,請輕聲説話。
- 嚴禁在車上飲食及吸煙。
下車
- 下車地方如沒有停車路牌或交通燈,需
在校車前跟著司機過馬路。 - 服從校車司機,因爲他是你的朋友。請
與司機合作,使大家有一個安全愉快的旅
程。
良好的行為是必要的
各位保持安靜,遵守秩序,行車就安全
警告通知
任何學生違反規則,
校車司機會發出警告通知
警告通知與處理辦法
第一次警告通知– 校長會
- 與涉及的學生(一位或以上)談 話。
- 發通知到學生家庭,如需要會郵 寄。
- 通知必須由家長或監護人簽名及交 回學校。
- 家長或監護人可保留一份副本。
第二次警告通知– 校長會
- 與涉及的學生(一位或以上)談 話。
- 與家長或監護人會談。
- 知會家長或監護人,如果學生的行 爲沒有改進,在下一次收到通知 時,便會暫停學生乘坐校車的權利 3 至5 日。
- 在會議談時把通知交給家長或寄到 家裡去。
- 通知必須由家長或監護人簽名及交 回學校。
- 家長或監護人可保留一份副本。
第三次警告通知– 校長會
- 通知會家長,警告通知已發出。
- 暫停學生乘坐校車的權利3 至5 日。
第四次警告通知– 校長會
- 通知會家長,警告通知已發出。
- 暫停學生乘坐校車的權利直到學年 結束。
請注意
如果嚴重犯規及/或行爲有危險性,學 生可能在收到第一次通知時即被暫停乘 坐校車。 學生雖失去乘坐校車的資格,家長或監 護人仍需付起督導子女上學的責任。
本文件可上網查閲, 網址: www.sfusd.edu。在網頁最左方SFUSD RESOURCES 標題下,點擊department 兩下,即可找到Transportation de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