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0: 公民/無證家庭:了解您的教育權益
您孩子享有接受免費公共教育的權利
在美國,所有兒童均享有平等接受免費公共教育的憲法權利,不管其移民身份如何,也不管其父母/監護人的移民身份如何。 在加州:
- 所有兒童均有權接受免費的公共教育。
- 所有6 至18 歲的兒童均必須入學。
- 所有學生和教職員均有權在安全、有保障、且和平的學校就讀或工作。
- 所有在公立學校就讀的學生均有權享有一個免受歧視、騷擾、欺凌、暴力和威嚇的學習環境。
- 所有學生均有平等機會參加學校提供的任何計劃或活動,不得因種族、國籍、性別、宗教或移民身份等特徵而受到歧視。
入學所需資料
- 學校在收生時,必須接納各種由學生父母/監護人所提供、能展示學生年齡或居住地址證明的文件。
- 在辦理孩子入學時,您無需提供任何公民/移民身份的資料。 此外,您也無需提供社會安全號碼來讓您孩子入學。
個人資料保密
- 聯邦和州法律保護學生的教育記錄和個人資料。 這些法律一般要求學校在發放學生資料前必須獲得家長/監護人書面同意,除非資料發放是出於教育目的、資料已被公開,又或是為了回應法院命令或傳票。
- 部份學校會收集和公開基本的學生“通訊錄資料”。若然這樣做,您孩子的校區必須每年向家長/監護人發出有關通訊錄資料政策之書面通知,並讓您知道您可選擇拒絕在通訊錄中發放您孩子的資料。
家庭安全計劃-若被拘留或遞解出境
- 您有權選擇向您孩子學校提供緊急聯絡資科,包括第二聯絡人的資科,以便在您被拘留或遞解出境時,學校能聯繫上可照顧您孩子且可信賴的成年監護人。
- 您有權選擇填寫一份看顧人授權宣誓書或一份任命臨時監護人申請書,這可確保一位可信賴的成年人有權為您孩子做出教育和醫療上決定。
提出申訴權利
- 若您孩子因本身實際或感知的國籍、種族或移民身份而受到歧視、騷擾、恐嚇或欺凌,您孩子有權舉報仇恨犯罪或向校區提出申訴。
This page was last updated on January 2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