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許可證
學生年齡在14至17歲者,法律規定必須持有 工作准許證,始得受雇工作。
處理三藩市聯合校區學生工作准許證的部門是:
官方成績單及工作許可證辦發放公室
地址:20 Cook Street, 11號室
San Francisco, CA 94118
電話: 415-750-4500 轉內線1020
申請工作准許証時,必須提交下列4種文件:
- 填妥的申請表格:家長/監護人簽名(表格頁下),以證明資料屬實;及僱主簽名(在已填妥的僱主欄內)。
- 社會安全號碼:必須在表格上填寫。
- 年齡証明:出生證明、護照、綠卡、或加州身份証/和駕駛執照。
- 在學証明:最近成績表(含考勤情況)。
三藩市聯合校區學生可在網上查詢有關工作許可證申請詳情:www.sfusd.edu
學生可親自前往辦公室或通過電郵遞交申請。
- 通過電郵申請:transcripts@sfusd.edu
- 我們不接受郵寄工作許可證申請服務。We do not accept work permits by mail.
- 若不能提交上述所要求之文件,有關申請將被拒絕並退回至申請人。
個人申請時間約需2-3天,團體或組織申請時間約需2週。
凡學生年滿十八歲,已從高中畢業,或已通過加州高中程度試(California High School Proficiency Examination)將不需工作准許證。
此外,若學生是自僱人士;只是在做零工,如為私人家庭打理庭院或照顧孩童(不是長期的工作);長期自僱派送報紙;受雇於父母/監護人在家工作或做與父母/監護人所擁有、經營或控制的物業相關之工作,或得到法律豁免,則無需工作准許證。
請注意:學生必須持有工作許可證才能受雇工作;工作許可證只是一種特許的權利,而不是一種基本權利。學生如因缺勤而被轉介至考勤記錄檢討委員會(SARB),及在該委員會聽證後,出勤情況仍未得到改善,其工作許可證有可能被扣繳或吊銷。
有關青少年勞工的聯邦及州法例詳情,請瀏覽:
This page was last updated on October 2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