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 允准缺席/遲到

允准缺席/遲到

學生若因經允准缺席而錯過課堂作業,他們將有機會完成合理提供的所有作業和測驗。根據教師的判斷,作業和測試應合理等同於但不一定完全相同於在缺席期間錯過的作業和測試。學生有責任聯繫教師安排補做作業事宜。若在合理時間內圓滿完成作業,學生則可獲得這些作業的應得學分。若學生在合理時間內圓滿完成經允准缺席期間錯過的作業和測驗,學生的成績不應被扣分或喪失學分(三藩市聯合校區教委會政策第6154條)。若經允准的缺席/遲到過多時(超過10%),校長可要求學生提交醫療證明文件(三藩市聯合校區教委會政策第51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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