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7 通知書:致力維護所有移民學童的教育權益,反對 移民及海關執法局突擊搜捕行動

通知書:致力維護所有移民學童的教育權益,反對 移民及海關執法局突擊搜捕行動

(三藩市聯合校區教育委員會決議案第 74-24A2 條摘要)

2007 年 4 月 24 日,教育委員會通過三藩市聯合校區教委會決議案第74-24A2 條,致力維護所有移民學童的教育權益,反對移民及海關執法局最近的突擊搜捕行動。教委會在決議案中陳述對提供公立教育的承諾,無分學生的移民身份,並且制定以下程序,供校區職員遵守。在沒有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或條例,或地方法令,或法庭命令的情況下,校區需遵守以下指引:

  1. 校區職員不得以學生沒有合法身份的緣故而對待他們有別於其他學生,以達到居民身份認證的目的;
  2. 校區職員不得查問學生的移民身份,包括要求學生在最初辦理入學時間或其他時間出示合法身份證明文件,例如綠卡或公民證明文件;
  3. 校區職員不得無理查問學生或學生家長,以達到揭露學生或學生家長移民身份的目的;
  4. 校區職員不得要求學生申請社會安全號碼,而校區也不應要求學生提供社會安全號碼;
  5. I若家長及/或學生對自己的移民身份有疑問,學校職員不得將他們轉介至移民及海關執法局;
  6. 校區的一般政策是不容許任何個人或團體進入學校,以免學校的教與學受到干擾。教委會認爲,移民及海關執法局官員在學校出現,可能會令學校的教與學受到干擾。因此,學校需將移民及海關執法局進入學校的請求轉呈學監辦公室審閲,以作定奪。
  7. 學校應將移民及海關執法局取得文件的請求轉交校區法律事務處,由該處諮詢學監後,再作出是否將有關文件交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

所有家長必須獲得這校區新政策, 這樣他們可充分知道自己的權利。此外,這新政策必須備有翻譯本供家長索閱。所有學校必須備有議決副本供索閱,並且必須遵照決議一般指引和原則辦事。最後,必須諮詢校區雙語教育社區委員會、英語學習生諮詢委員會、灣區移民權益聯盟、移民法律教育網絡、三藩市移民權益委員會、市長辦公室及其他移民社區組織,讓它們有份參與監督這政策之成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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