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一般行為守則 (學生/教職員/家長/看顧人之權利)

一般行為守則 (學生/教職員/家長/看顧人之權利)

校區確認,教師、學生及家長各具應有的權利和責任。

  權利 責任
學生
  • 學習
  • 得到公平有禮的對待
  • 要求和獲得教師、管理人員、家長及同學(適當的話)的支持
  • 在一個安全、清潔和健康的學習環境下學習
  • 尊重別人的意見、有合作精神、勇於承擔,及踴躍參與
  • 關懷別人、行為得體,得到社區接納
  • 愛護財物
  • 準時上課
  • 努力用心做好學校規定的作業
教職員
  • 教學
  • 得到學生、家長和同事公平和有禮貌的對待
  • 要求和獲得同事、管理人員、家長及學生的支持
  • 在一個安全、清潔和健康的學校環境下教學
  • 與時並進,掌握課程和學生學習理論的最新發展
  • 清楚向學生講解自己對他們的期望
  • 以身作則,尊重和公平對待學生,以鄭重的態度解決問題
  • 表現專業精神,參與會議,分享意見,支持同事
  • 促進學校的積極和合作氣氛
家長/
看顧人
  • 充分瞭解自己孩子的進展情況
  • 通過適當渠道,接觸到孩子的老師
  • 獲得學校一般活動的資訊
  • 積極參與孩子的教育:督促和鼓勵孩子每天準時上學
  • 保持與學校有密切溝通,並對學校的計劃和政策予以支持;
  • 出席家長-教師會和資訊講座;
  • 幫助孩子做好功課,和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

 

This page was last updated on October 2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