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2 體罰

體罰

(加州教育則例第49000及49001條)

  1. 三藩市聯合校區任何雇員不得對學生施行體罰。
  2. 必要時,公校雇員可施以適度、合理武力,以防止滋擾對人體造成傷害、對物體造成損失,目的是出於自衛,或從學生手中奪去利器或其他危險物。

This page was last updated on October 24, 2022